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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长春市宽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计划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长春市宽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计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宽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计划的潜在投标人应到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与东岭南街交汇处鸿城国际花园小区28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WJZBJLGS-2020-016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计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736万元

服务要求:(1)管网普查要求:排水(含雨、污水)管道名称、管径、管内底标高、材质、长度、排水性质、流向、地面高程、混接情况;检查井坐标、高程、井深等;编制排水管线CAD图。范围为长春市宽城区辖区(长春市宽城区城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及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2)排水GIS数据库:建立GIS数据库,收录管网普查中关于排水(雨污)管道名称、管径、管内底标高、材质、长度、排水性质、流向、地面高程、混接情况;检查井坐标、高程、井深等基本属性数据资料。范围为长春市宽城区辖区(长春市宽城区城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及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3)水质检测:对长春市宽城区辖区(长春市宽城区城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及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的污水管网排口及重要节点进行水质检测。对局部管线内部进行检测和评估。(4)提质增效报告:包含①现状调研与评价;②排水改造方向上指导。范围为长春市宽城区辖区(长春市宽城区城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及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

招标范围:排水管线850公里,对长春市宽城区辖区(长春市宽城区城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及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内排查各类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公共建筑单位内部管网及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及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的市政排水管网。编绘专业排水(雨水、污水)管线图,建立排水(雨水、污水)专业地下管线GIS数据库。对局部管线内部进行检测与评估。对污水管网排口及重要节点进行水质检测及提质增效报告的编写。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开始到2022年6月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水质、水量相应检测指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2.2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水质检测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2.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内完成过类似排水管网勘察及水质检测项目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勘察单位;

2.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联合体);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起近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市政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水质检测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需分别提供);

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2招标文件10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6日09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大街2678号

联系人:翟鑫銮

电话:0431-819557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与东岭南街交汇处鸿城国际花园小区28栋

联系人:赵金磊

电话:0431-81853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金磊

电话:0431-81853006

监督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长春市宽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59

邮箱:cckcshb@163.com

地址: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