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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公主岭市建制镇(范家屯镇等九乡镇)污水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06
公主岭市建制镇(范家屯镇等九乡镇)污水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根据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公主岭市建制镇(范家屯镇等九乡镇)污水专项规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公主岭市建制镇(范家屯镇等九乡镇)污水专项规划
二、项目编号
HC-JLZB-2020-521
三、服务内容
专项规划编制,(陶家屯镇、黑林子镇、秦家屯镇、响水镇、二十家子镇、大榆树镇、朝阳坡镇、龙山乡、范家屯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六、服务地点
范家屯镇等九乡镇
七、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83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2017年-2019年)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
(9)提供2020年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10)服务团队简历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注:本项目的同一合同是指同一分包)
(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
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书应当2020年12月8日13: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0年12月8日13:30分在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三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十二、项目发布媒体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采购人: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公主岭市解放路101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653650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孙子琪
电话:165567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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