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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正研究起草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建议稿
发布时间:2020.07.07

2020年高考临近,全国不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夜间禁止各类施工扰民,让广大考生静心备考,其中,北京市等一些地方还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

其实,近一段时间以来,噪声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公众噪声污染举报甚至超过了大气污染。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今年5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受理的举报情况就显示,5月噪声污染举报量最大,问题最为突出。

生态环境部指出,5月,“联网管理平台”受理的各类污染举报中,噪声污染举报最多,占举报总量的60.1%,其中,反映工业噪声污染的举报占噪声举报的57.3%,其次为反映建设施工噪声污染的举报,占32.1%。5月,噪声污染举报超过了一直以来居首位的大气污染举报。

噪声污染问题为何如此突出?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多年未修或许是症结所在。

据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介绍,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已经24年,其间从未修改,更没有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这部法律,别涛坦陈:“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别涛透露,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19年全国160个城市12个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生态环境领域的“周边噪声控制”评价指标得分率较低。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环境投诉举报,在大中城市涉及噪声投诉举报的比例超过60%以上。别涛认为,这都反映了及时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

他说,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部法律的修订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2018年12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发函委托生态环境部起草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别涛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修订草案建议稿。

对于噪声污染防治法如何修改?别涛说,这部法律的修订将结合新时代生态环境管理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其中,将突出源头治理,落实规划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做到源头防控;加强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各类环境噪声源的监管。

同时,将聚焦重点问题。重点是着力解决当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的部门管理职责划分不清、源头防控不足、罚则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加强对相关制度的研究论证,确保制度可行有效。

别涛表示,将通过这部法律的修订提升治理能力,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划清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噪声排放单位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社会共治。

别涛说,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将充分借鉴国(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中成功的管理经验,推动达成共识,改善治理成效。

转载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