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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松原市江南第三净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9.10.10


松原市江南第三净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江南第三净水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LTCZB-2019-121

已由 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松发改审批[2019]11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20%,贷款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规模:松原市江南第三净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规模为12万吨/日,占地面积55985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位于(粮窝村)珲乌公路东侧,国堤西侧,阿阑豁阿大街东南侧;

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并交付设计成果;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3.2 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近年(2016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市政类设计业绩。业绩认定办法:本省以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能查询到方为有效;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 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前需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吉登记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本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以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信息的投标企业投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10  9  8  30 分至2019 10  14  17  00 分,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290900分,地点为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1开标室(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7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原市         地址:松原市百润路88号

邮    编:138000         邮编:138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3894190063        电    话:0438-505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