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欢迎您!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辉南县金川特色小镇中水循环利用与水环境改善生态示范工程一期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9.10.10

辉南县金川特色小镇中水循环利用与水环境改善生态示范工程一期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JLZQ-ZFCG-2019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金川特色小镇中水循环利用与水环境改善生态示范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已由辉发改审批[2019]037号、辉发改审批[2019]051号、辉发改审批[2019]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辉南县金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辉南县金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体化泵站(土建工程)、调节池(土建工程)、中水调蓄池(土建工程)、深井泵室(土建工程)、日光温室(钢结构、电气工程)、综合间(土建工程、水暖工程)及降水措施工程等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辉南县金川镇。

2.3 计划工期为: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8月31日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执行吉建招[2016]9号文件、吉建管[2016]13号文件规定,允许项目经理已兼职在建1-2个项目(同一区域内的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但同时应设置由施工员担任的项目副经理;需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证明文件;否则,企业须自行提供项目经理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108日至 2019 10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报名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单位介绍信(内容含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1031130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1号开标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金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辉南县金川镇

联系人:苗雨

电  话:186265767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六楼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125800655